2018年8月14日 星期二

澳洲的《2018援助與獲取法案》 (Assistance and Access Bill 2018) 的警方權限

根據周二公佈的一項法律草案,谷歌(Google)、蘋果(Apple)、Facebook等科技集團可能要被迫幫助澳大利亞警方,對這些集團系統和設備上某些形式的加密通信進行解碼,否則將面臨最高達1000萬澳元(合730萬美元)的罰款。
但堪培拉方面沒有堅持要求這些企業在其係統上安裝“後門”。這些“後門”可使警方介入WhatsApp等端到端加密服務。
澳大利亞的《2018援助與獲取法案》(Assistance and Access Bill 2018)是眼下一股潮流的組成部分:英、美等國的政府紛紛出台法律幫助警方獲取用戶數據,以應對嚴重犯罪、恐怖主義和國家安全問題。
去年宣布該提案時,澳大利亞總理馬爾科姆•特恩布爾(Malcolm Turnbull)表示,他希望澳大利亞允許警方獲取加密信息,以確保“互聯網不被用作服務於壞人的暗黑之地”,譬如恐怖分子和戀童癖者。

行業和公民自由團體曾遊說反對最初的提案,人們擔心它會損害個人的隱私和安全,並挑起與企業的法律衝突。
Facebook、蘋果和谷歌均拒絕對這一法律草案置評。該草案在進入議會辯論前需要先向公眾徵求意見。
譯者/何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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